在对企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销号式综合整治工作中,企业普遍存在台账收集不完整、废气收集率及治理设施去除率偏低、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置不规范、缺乏采样口或采样口设置不规范等问题。
为应对气候变化,我国提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等庄严的目标承诺。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被列为2021年重点任务之一;“十四五”规划也将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列入其中。
随着环保产业市场化程度的加深,第三方企业治污渐成环保领域的共识选择。记者调研发现,目前我国第三方治理尚存机制不完善、法制欠保障等问题,第三方治污企业良莠不齐,亟需有关部门出台管理细则,培育第三方治理市场,让专业治污企业用“专业手段”解决生产企业末端环境问题。
在环保部召开2015年全国环境政策法制工作研讨会时,环保部副部长提了这一话题,他明确表示,近期,环境法制工作亟须研究解决的问题之一就是监管执法与检测体制改革,而其中首要的一点就是环保部门如何准确定位、实现统一监管,即业内常说的环保大部制改革、环保部门集权。那么,环保部的权力边界到底在哪里,中央又该如何把握环保集权的度呢?
近日,环境保护部在京召开2015年全国环境政策法制工作研讨会。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出席会议并强调,“十二五”期间,我国环境政策法制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进展还远不能应对新常态下更为复杂的环境形势。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近期环境政策法制工作亟须研究解决9个重点问题。